中国十佳商业品牌评委会委员、各地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及有关零售商、生产商、服务商:
中国十佳商业品牌评委会与中国商报社主办的“2018中国十佳商业品牌”评选活动,于2018年3月至6月进行,并于6月下旬在重庆召开的“第十三届中国零售商大会暨展会”期间举行评选揭晓典礼。现将活动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进入新时代,我国居民收入快速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提出更高要求,更加注重品质,讲究品牌消费,呈现出个性化、多样化、高端化、体验式消费特点。
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今后一段时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由外延扩张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的重要举措。
“2018中国十佳商业品牌”评选活动,旨在宣传优秀商业知名品牌,引领消费,创造新需求,树立自主品牌消费信心,挖掘消费潜力,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让追求卓越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十佳商业品牌评委会 中国商报社
承办单位:中国商报社
以双方名义在“第十三届中国零售商大会暨展会”上举行评选揭晓典礼,并在中国商报进行特别宣传报道。
三、评选对象
在中国大陆注册的零售企业、生产企业和零售业服务企业(零售商占50%,生产商占30%,服务商占20%)。
四、评选流程
(一)组建由行业协会、商务主管部门和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的代表构成的中国十佳商业品牌评委会。
(二)评委会各委员以及各地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可根据“中国十佳商业品牌”评审标准(见下文)推荐参选品牌,并将参选品牌的相关资料和推荐意见于5月20日前寄至:北京西城区报国寺1号中国商报社中国十佳商业品牌评委会办公室(邮编:100053)。
(三)评委会在综合各地推荐的参选品牌的基础上,提出候选名单,并组织候选人员单位提供参评材料。
(四)评委会初审、遴选公示榜单,并做成网页及链接,在中国商报网站(中国商网)和中国零售商大会暨展会网站上进行投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适当途径定向征求意见。
(五)评委会终审,综合各方意见,确定其中呼声最高者10家企业排定最后榜单。
(六)通知获奖企业参加大会揭晓典礼。
(七)6月20日晚,在本届零售商大会开幕式暨颁奖典礼上揭晓评选结果。
(一)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且没有出现任何重大责任事故。
(二)具有完善的服务机构以及服务体系;消费者对其商品和服务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三)在品牌管理方面具有独特的做法和亮点,且成绩突出。
(四)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认定可适当加分。
(五)全国性媒体进行重点报道的可适当加分。
六、联系方式
“中国十佳商业品牌”评选活动品牌所有权归中国十佳商业品牌评委会和中国商报社共同所有。为保证评选品牌的公信力和长期建设,此活动不进行商业化运作,不收取参评费。
中国十佳商业品牌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商报社。
地 址:北京西城区报国寺1号(邮编:100053)
邮 箱:lsyndrw@sina.com
联系人:胡斌 蒋永霞
电 话:010-83128891 63044753
传 真:010-83125648 63014827
2018年3月22日
附件
2018中国十佳商业品牌提名推荐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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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介绍(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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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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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委员或当地商业联合会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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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评审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
评委会审定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
注:另发被推荐品牌LOGO以及所属企业照片各一张至:lsyndrw@sina.com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2957号